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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4年后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吉林省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7-8-30 【字体:
  2011年1月起,中国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这是近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下称《公约》)报告会上,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透露的消息。同时,按照规定,《公约》实施3年后,所有卷烟制品包装将需印上不低于面积30%、并可轮换的健康警语。

  去年烟草广告额达16亿

  作为烟草生产销售大国,中国烟草业利润庞大。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中心发布的一份《中国吸烟成本估算》显示,2005年烟草税税利达2400亿元。高额的利润撑起了巨大的广告额,有关部门的数据表明,去年国内烟草广告经营额达16亿元,占总体广告额度的1%,中国烟草业在广告上的投入可见一斑。

  与庞大的广告份额相比,我国查处烟草违法广告的范围却仅九牛一毛。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国共查处烟草违法广告231件,罚款123万元,远不到总广告份额的1%。促销赞助活动也将被禁。

  为此,在近日召开的《公约》报告会上,许桂华再次强调,从2011年1月起,中国将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的促销赞助活动,届时,所有直接或间接鼓励吸烟的广告将被严禁。

  据介绍,目前广州的吸烟率为22%,低于全国近14个百分点。而为了冲刺“无烟草广告城市”,广州爱卫办副主任朱顺贤强调,零散烟草广告或带烟草广告的实物,将见多少没收多少。

  1/3包装面积需登警语

  据了解,2005年底签订的《公约》还规定,实施3年后,国内所有烟盒上30%的面积要印上健康警语,但到目前为止,这一条尚未全面执行。许桂华以“中华烟”为例指出,“中华烟”在出口加拿大时,包装采用整版的恐怖图示;在中国销售时,却只有“吸烟有害”的字样,许桂华认为,这是对国人“轻描淡写、隔靴搔痒”。

  许桂华透露,我国在控烟方面的工作比较滞后,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而地方立法存在问题也颇多:立法城市数量少,地级以上城市仅占总数的45.7%;禁止场所仅限于影剧院、歌舞厅、图书馆、会议室;法律条款限定模糊,可操作性差;行业规定缺乏强制性,执法主体不明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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