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斯莱斯:
劳斯莱斯公司的创始人,当初也想不到凭着一列火车把两人连系在一起,并成了今天世界汽车工业最有名的高级轿车公司之一。
90年前,经 销法国汽车的商人查尔斯·劳斯(皇家贵族)与制造起重机和汽车的工程师亨利·莱斯在同乘一列火车时邂逅,并一见如故,他们便一同北上去了曼切斯特。当天,在午餐中两人畅谈人生和事业,下午又一同驾驶汽车游览曼切斯特,从而更加深了之间的友谊。劳斯随即与莱斯达成协议,由莱斯负责生产汽车,劳斯负责营销,并给予莱斯制造的汽车在市场上的独家优惠。同时,他们给汽车起名为ROLLS-ROYCE,曾译为罗尔斯-罗伊斯,后又译为劳斯莱。

美洲豹:
美洲豹汽车公司原是利兰汽车公司的分部,素以生产豪华的美洲豹(又称捷豹)运动车而闻名于世。
1961年,美洲豹公司收购了戴姆勒公司,仍保留戴姆勒品牌,故其商标不变。70年代以后,美洲豹公司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不善,质量下降,销量大减,于1989年被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兼并,成为福特生产豪华轿车的重要基地。
美洲豹汽车的名字起源,则可追溯到一九三七年。该年六月SS汽车公司正式接收了Sunbeam(Wolverhampton)汽车公司。当时,里昂斯爵士十分希望能把汽车名为Sunbeam,因为Sunbeam曾于多次的世界赛车中取得冠军,可谓"胜利]的标志。可惜,公司内部出现了一些问题。最后,被迫放弃使用Sunbeam作为公司的名字。里昂斯爵士最后拣选了一个在各种语言中都发音清脆的名字-Jaguar,它是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种飞行机器而命名。美洲豹又称捷豹,香港人还称"积架",缘由英文JAGUAR的音译。

别克:
别克(BUICK)商标中那形似"三利剑"的图案为其图形商标,它是别克分部的标志。它被安装在汽车散器格栅上。图中那三把颜色不同(从左到右:红、白、蓝三种颜色)并依次排列在不同高度位置上的利剑,给人一种积极进取、不断攀登的感觉;它表示别克分部采用顶级技术,刃刃见锋;也表示别克分部培养出的人才个个游刃有余,是无坚不摧、勇于登峰的勇士。
1903年5月19日,大卫 · 别克在布里斯科兄弟的帮助下创建美国别克汽车公司,但不久公司就陷于了困境。后在威廉 · 杜兰特的资助下,公司才开始兴旺起来,并创造出汽车年产量居美国第一位的业绩。1908年,以别克汽车公司为中心,成立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当通用汽车公司扩大后,别克部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第二大部门。它要设计制造中档家庭轿车。别克汽车的销量在通用汽车公司内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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