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在奥运会比赛期间,禁止参赛运动员为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做广告宣传。”昨天下午,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表示,刘翔如果参加奥运会,将不允许为非奥运赞助企业在奥运期间做广告。
陈锋表示,在奥运会比赛期间,禁止参赛运动员为非奥运会赞助企业做广告宣传。因为,奥运会比赛期间的参赛运动员,他的形象已经不是他个人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他可能就是奥运金牌得主的,他和奥运是紧密相连,所以禁止在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为非企业做宣传。
近日有报道称北京奥组委授权的四家奥运特许商品生产企业涉嫌雇用童工。当有记者就此提问时,陈锋回答说,北京奥组委已同有关企业联系并进行核实,但企业“都予以否认”。他透露,稍后他将同这些企业的代表一一会面,进一步了解情况。
“我们会一直调查下去,直到查个水落石出,”陈锋说,一旦发现有企业违反规定,北京奥组委将终止双方的合同,取消企业生产奥运特许商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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