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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广播电视医药广告刻不容缓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国际在线 更新时间:2007-3-18 【字体:

    面对虚假医药广告愈演愈烈的形势,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农工民主党黑龙江省委主委、哈尔滨师范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陈述涛指出,整顿和肃清广播电视违法医药广告,刻不容缓。

  陈述涛告诉记者,广告作为在市场经济中凭借传播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信息、推销商品和服务的一种手段,在当代社会可谓影响巨大。其中,医药广告作为广告的一种,目前在中国广播电视媒体上拥有相当的播出量,但是,现在一些医药广告严重夸大了某种药物的治疗作用和某些医院的诊治范围以及治疗痊愈的能力。更严重的是,一些医药广告存在着“虚假新闻报道”、“在医疗、食品和药品广告中冒用患者及专家名义作证”、“引文无出处”和“适用绝对化语言”等违法行为。而部分地方电视台和电台持续播放这些广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给很多患者造成了经济损失。甚至延误了治疗时期。

  陈述涛说,广播电视作为当今社会影响最广泛,传播最迅捷,受众最多的媒体之一,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先进文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应该富有神圣使命和重要责任,而整顿和肃清广播电视的违法医药广告,更是刻不容缓。

  陈委员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做好组织专项检查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集中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严把医疗广告市场准入关,严格掌握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全方位监管。

    第二、食物药品和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联合加强对药品广告市场监督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行为,取缔未经省级食品药品局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

  第三、对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店进行一次性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夸大宣传,不标注副作用的药品广告。

  第四、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广告从业人员进行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设置监管人员,定期对各台广告播放情况进行监听和监看,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杜绝各类虚假广告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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